當一位為民喉舌的議員划不划算?

直轄市議員年收入將近212萬(縣市議員約125萬)。包含研究費(可視為一班上班族的本薪)以及春節慰勞金(可視為年終1.5個月)。另外,每年會期可支領一日2450元的開會出席費(包含出席費1000元、交通費1000元、膳食費450元),直轄市議會一年的會期最長可達220天,縣市議會則是95天。因此,直轄市議員一屆四年收入約850萬(縣市議員約500萬)。

另外,直轄市議員還有可實際支配費用,這個費用是需要實報實銷,每年約330萬(縣市議員近120萬),包含為民服務費、助理薪資補助費、出國考察費、健康檢查費、保險費。因此,直轄市議員一屆四年除了個人收入,還有約1320萬(縣市議員近480萬)的經費可以運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這筆經費是需要實報實銷的,不能算是議員個人收入。

因此,若以議員的個人收入來算,直轄市議員一屆四年收入約850萬(縣市議員約500萬),然而一次議員選舉卻得花費上千萬或數千萬經費,俗語說「殺頭的生意有人做,賠錢的生意無人做」,那為何總是會有候選人花費上千萬擠破頭也要為民喉舌呢?